課綱制定無關憲法 學者:是教育指引
【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】課綱爭議愈演愈烈,教育部長吳思華近日重申新版課綱的調整是為了依據憲法的原則,但學者鄭同僚認為,學校的教育任務在培養下一代思想自由與論辯能力,不似政府機構只能遵守法制,教育者應該超越法制的束縛;學者徐偉群也說,課綱內容應是對教育的指引,憲法價值則是確認民主人權的概念,「說依據憲法制定課綱,是混淆了憲法的價值與課綱目的。」
課綱審議檢核小組召集人、世新大學教授王曉波日前指出,課綱微調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台灣人民主體性兩原則進行調整,他說,根據這部「憲法」,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同屬一個中國,不存在主權和領土割裂問題,只是政治對立問題。
【憲法並非課綱原則】但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鄭同僚認為,「學校不是政府機構,政府機構只能遵行法制,且學校的教育任務在於培養未來進步人才,要培養下一代思想自由與論辯能力,應該超越任何法制的束縛。
「將憲法變成課綱中無可討論的真理,有很大風險,會限制人民思想自由。」鄭同僚指出,憲法可以成為課綱中討論的素材,但不應該成為課綱編定的剛性依據,「國家公民的意識培養不能用威權灌輸的方式,應該讓學生思考論辯,」他說,「這樣教育出來的公民才能真正捍衛憲法尊嚴。」
【課綱應是教育指引】公民憲政推動聯盟主席團、中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徐偉群則表示,課綱的內容應該是對教育的指引,它的準則就是教育目標,他說,「課綱內容不是什麼命令句、祈使句,除非它教我們學生違反民主人權,否則課綱沒有合不合憲法的問題。」
他說,憲法的價值、憲政主義的核心精神就是確定民主人權的概念,徐偉群表示,「何況國家認同不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價值,更不是歷史教育的價值,歷史教育艋舺淨心堂的尺度實際上是超越國家的。」歷史教育的目標與承認我國領土多大沒關係,說依據憲法制定課綱是混淆了憲法價值與課綱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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